基本薪資4萬,可能嗎?合理嗎?
在講可行性之前,
我們先談一下為什麼最先關注的,
是房價跟薪資,
除了這是許多人最有感、最實際的議題外,
是因為這兩件事也與經濟發展有關。
台灣經濟問題的根源,
就是高房價與低薪資。
當投資人的資金過度流向房地產,
原本有機會進入創新、產業升級與人才培訓的資金就會減少,
同時在推高房價時也會推高租金,
進而使營業成本上升,
造成物價也跟著上升,
如果薪資不漲,
消費就會停滯,
導致生意越來越難做。
更糟糕的是,房地產是沒有生產力的,
持有者沒有付出任何的勞動,
就獲得了持續且大量的資本,
反而是付出勞力從事生產的人,
無法獲得合理的報酬,
整體社會的生產力自然變得低落。
但反過來說,如果房價下跌,
就像股票下跌一樣,
投資者會開始拋售,
將資金轉往其他投資機會,
創新、產業升級與人才培訓獲得了能量,
同時租金也會開始下滑,
經營成本低了,
就有空間可以靠價格競爭,
進而使物價平穩。
這時如果再加上薪資的提升,
消費力就會大幅上升,
商業就會開始活絡,
商家賺錢了就會有更多的投資升級,
以及提供更好的福利吸引人才,
形成正向循環。
所以乍看之下,
提高基本工資會造成資方的負擔,
我自己也是做生意的,
知道人事成本的沉重,
但當市場需求大增的時候,
其實人事成本又變得微不足道了,
這一點從鼎泰豐、台積電這些員工福利好的公司,
就能看得出來。
過去時薪只有60元的年代,
很多老闆也無法想像時薪168的情況,
覺得要是薪資上去了就非倒不可,
但事實證明這是不會發生的。
可是薪資到底怎樣才算合理呢?
3萬?5萬?10萬?
這不能漫天喊價,
畢竟資方是提供工作機會的人,
不合理的提高薪資,
只會造成企業外流,
造成工作機會的減少,
反而不利經濟。
所以勞資的重點在公平,
勞工付出勞動力使企業利潤提升,
企業利潤提升了就回饋勞工,
這種平衡我們可以從歐洲的企業利潤與勞工薪資成長曲線中,看到同步成長的趨勢。
有人可能會說,
那是歐洲,不是台灣,
台灣中小企業很多,情況不一樣,
真的嗎?我們看下一張圖,
歐洲各國的中小企業比例也很高,
幾乎都超過80%,
瑞典甚至超過95%,
與台灣的情況差異不大。
事實上,再看下一張圖,
台灣在1995年之前,
企業利潤跟員工薪水其實也有同步的趨勢,
所以台灣其實是做得到的。
但很奇怪的,從1996年總統民選開始,
台灣的企業利潤開始與員工薪資脫勾,
產生了越來越大的差異。
如果我們將勞工薪資,
以相同的比例來進行換算,
今年的基本薪資應該是要4萬2左右。
所以我們要求基本工資4萬,
其實是合理且有憑據的。
好,接下來就會有人說:
「但基本工資是中央的事,台北市長又不能決定。」
確實,過去沒有城市訂立基本薪資的案例,
但是依據地方自治法第18條,
地方政府擁有「直轄市工商輔導及管理」的權力,
且在過往資料中,
沒有特別定義這項權力的範圍,
所以其實是有法源依據可以設自治條例的。
只要我們設立的台北市基本薪資沒有低於中央規定,
就沒有違法的問題。
這時可能會有很多小商家要跳腳了,
我們說的「薪資高生意會變好做」是預測,
但薪水發出去卻是血淋淋的事實,
再加上疫情還在陰晴不定,
可能等不到景氣好轉,
中小企業就會先倒閉了。
這個我們都設想過了,
這也是我們為什麼要先提地上權房能帶來的財源,
(請見:台北市區800萬買到25坪房,可能嗎? )
因為這筆財源可以讓市府補助中小企業,
幫助中小企業挺過中間的過渡期。
這樣的加薪與什麼振興券完全不同,
因為振興券是一時的,
人們不會因為領到個幾百幾千塊,
就改變他們的消費模式,
所以對經濟的幫助非常有限。
但加薪是穩定且長久的收入,
當我們知道自己的收入會增加30-40%,
就會自然做出不一樣的財務規劃,
整個人的消費習慣也會不同,
這樣才可能對經濟產生實質的影響。
所以「房價有便宜、人民有高薪」,
絕不是空口說白話,
更不是隨便喊口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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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S:本文所使用的參考圖片資料取自鄞義林用心整理的一系列文章,有興趣的朋友可以google一下做延伸閱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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